现代定向信托在投资管理和分配方面提供了更广泛的灵活性和控制力,同时减少了守信责任风险。

南达科他州是拥有独特“定向”信托法规的少数州之一。实际上,南达科他州拥有美国历史最悠久、评级最高的定向信托法规之一。 通过定向信托,家庭可以获得相应的工具来定制信托,使其符合资产调配、分散投资、投资管理和信托分配的需求,同时大大增强了责任保障。

典型的现代南达科他州定向信托结构
借助信托保护人提升灵活性和控制力:

信托保护人(图 4)
(家人、朋友或顾问)

(信托人,而非受托人)

权力包括:

  • 终止信托
  • 修改或重组信托
  • 否决或直接信托分配
  • 否决或直接制定投资决策
  • 添加或删除受益人
  • 更改信托的所在地和/或管辖法
  • 任命继任受托人和信托人
  • 更换受托人和信托人
  • 修改信托的行政和处置条款
  • 批准受托人帐户

分配委员会(图 3)
(信托人,而非受托人)

指示行政受托人
再分配

    • 独立委员会
      (税收敏感型分配)
  • 家庭委员会
    (非税收敏感型分配)

投资委员会(图
2)(家庭及家庭顾问)

(信托人,而非受托人)

指示行政受托人
再投资

  • 股票和债券
  • 保险
  • 艺术
  • 有限合伙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
  • 私人产权
  • 封闭招股股票

行政受托人(图
1)(即南达科他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所有权
  • 建立和维护信托银行帐户
  • 准备并签署信托纳税申报表
  • 信托声明
  • 进行分配
  • 收到捐款
  • 接受指令:
    • 投资委员会
    • 分配委员会

*合并所有职能>全权受托人

为何选择“定向信托”? 简而言之,定向信托将灵活性和控制力与客户自身信投资顾问或家庭成员的技能结合在一起,同时利用诸如南达科他州等定向信托州的优惠信托、资产保护、隐私法和税法。

可以将任何类型的信托都设立为定向信托,包括可撤销和不可撤销的信托。 具体而言,定向信托可让与位于定向信托州的行政受托人设立信托关系的个人任命信托顾问或投资委员会,而后者可以选择外部投资顾问和/或经理来管理信托的投资。 可以基于不同的资产类别/分散投资选择多个顾问。 这就使家庭可以有效地利用和部署哈佛或耶鲁大学捐赠基金类型的资产分配,由于法律、风险、时间和成本的原因,可能无法使用大多数州的委托信托法规进行此类分配。

典型的定向信托结构具有行政受托人,即南达科他州信托公司 (SDTC) 和/或托管人(参见上面的图 1),同时还有客户选择的外部投资顾问/经理,他们负责信托的投资管理。 SDTC 不提供任何产品或投资管理服务。 根据客户的要求和需求,有许多不同的方式来构造每个方案。

信托的投资委员会或信托顾问通常由客户的家庭成员组成,他们选择由谁负责信托资产的投资管理(请参见上面的图 2)或指示信托将持有哪些流动性较差的资产。 然后,信托顾问/投资委员会和选定的投资经理指导行政受托人如何安排信托投资,并通常根据《投资政策声明》进行投资。 SDTC 将所有投资账户归信托所有。

此外,可以成立一个分配委员会来确定何时应进行信托分配,并相应地指示行政受托人(请参见上面的图 3)。 家庭成员可以在这些分配委员会中任职,并确定“健康、教育、维持和支持”(HEMS) 的所有收入和本金分配。 任何其他分配都将对税收敏感,并需要有独立的受托人(即充当行政受托人的 SDTC 、CPA 和/或律师等)。 南达科他州是少数几个制定相关法规的定向信托州之一,这些法规可让行政受托人接受有关分配以及投资的“指示”。 通常可以随时罢免行政受托人,而在有需要时,可让行政受托人担任委员会的任何职务。

信托保护人

1997 年,南达科他州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信托保护人法规的州。 信托保护人越来越多地与国内信托一起使用,作为对定向信托的投资和分配委员会的有益补充。 目前,美国的其他一些州也颁布了信托保护人法规。 此外,在没有特定法规的州内,顾问将信托保护人的职能起草到信托文档中。 当然,在制定信托保护人法规的州(如南达科他州)中,这种将信托保护人的职能起草到信托文档中的方式效能更为强大。 通常赋予信托保护人的一些权力如下:

  1. 修改或修正信托文书以取得有利的税收地位,或回应《国内税收法》、州法律或其中的裁决和规章更改;
  2. 增加或减少信托中任何受益人的利益;
  3. 修改信托所授予的任何委任权的条款。 但是,修改或修正可能不会为此信托文书中未特别规定的任何个人或任何类别个人授予实益权益;
  4. 罢免和任命受托人、信托顾问、投资委员会成员或分配委员会成员;
  5. 终止信托
  6. 否决直接信托分配;
  7. 更改信托的所在地或管辖法律,或同时更改两者;
  8. 任命继任信托保护人
  9. 解读信托文书的条款(根据受托人的请求);
  10. 针对涉及受益人的事宜向受托人提出建议;以及
  11. 修正或修改信托文书以利用管制转让、信托财产分配或信托管理相关限制条件的法律。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定向信托还通过使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提高管理效率。 作为定向信托管辖区,南达科他州制定了出色的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允许设立唯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信托可以是此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所有者。 《南达科他州有限责任公司法规》还规定了有利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护,以押记令保护作为唯一和专有的补救措施。 请注意,押记令仅授予债权人涉及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分配权,而没有赋予债权人任何表决权。 如果赋予此类权利的话,这只是分配权;但是,它没有赋予债权人强制实施分配的权利。

设立人有时可以担任此有限公司公司的经理,而不会产生遗产税或州所得税问题。 但是,设立人最好不要担任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尤其是对于资产保护信托。 更合适的选择是任命一位家庭成员或家庭顾问担任由信托唯一拥有的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 定向信托的投资委员会通常会指示行政受托人持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者为信托提供投资管理。 投资账户从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又由作为唯一成员的信托所拥有。 因此,这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简化信托的投资管理、降低受托人的费用以及为信托资产提供有益的第二层资产保护,出色地提升了行政效率。

定向信托

南达科他州的信托公司
行政定向受托人

定向信托:

  • 行政受托人:在南达科他州提供信托管理的信托公司
  • 分配委员会:家庭、家庭顾问和/或受托人做出分配决定
  • 投资委员会:家庭指示信托公司持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资产

南达科他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南达科他州信托公司 – 成员)

(家庭成员或其他人 – 经理)
投资管理